第一六六章 拿下KARA?-《我的二代女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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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唱片销量上kara专辑会卖了56多万张(上涨中)创收13亿日元,单张专辑上kara日专一个月可以卖出20多万,白金认证到手,成就直逼前辈东方神起。
而且她们的代言更是可怕,大概在2010年的时候,KARA以成名曲“Mr.”的招牌“屁屁舞”进军日本,一年在日本吸金49亿2600万日元,更好笑的是,KARA的代言得到了日本粉丝疯狂的喜欢,去年8月代言的日本红醋美饮,居然突破500亿韩元惊人销售额,是前年的35.7倍之多。
当然了,日本是一个下流的国家,在日本成名,也是要付出代价的,具荷拉甜美可人,粉丝视她为小公主。日本成人杂志《金のEX》却拿具荷拉参加活动,疑似三角洲、大腿内侧走光的照片当卖点,并以“令人脸红的情色照入手”为标题,引起韩城粉丝公愤,痛批日本杂志“太下流”。
而且日本无耻的家伙们,看准了KARA的“招财”功力,她们不但被日本漫画恶搞,裸臀遭影射提供X招待,还有数字片商推出山寨版的“KARI”简直让人无语。
不过,这更加说明KARA在日本的地位,而且更加重要的是,KARA在后面的时间里,会和DSP公司闹出一个很大的纠纷,李硕是有能力将对方给抓在手中的。
这个时间点应该是11年,那个时候DSP的社长中风,然后社长的夫人和女儿开始上手公司,女人是很狠的,担心自己的老公死了,什么都捞不着,为了自己的以后,这两位一上来就废除了KARA在日本的专属合同。
然后自己出了一个合同,虽然这个合同名义上是按6:4分配收入,但是那对母女却称组合在日本收入的90%以上都是活动支出,以此为名义扣除组合收入,最后分给每个成员的钱不过300万韩元”。
然后KARA三人又说“这对母女还强迫KARA接受她们不愿意的日程安排,那位女儿还强迫KARA做网上商城的模特,然后强迫KARA穿着写有辱骂语言的衣服拍画报,KARA三人称这绝对是对KARA名誉的损毁”。
这件事情闹的是沸沸扬扬,虽然最后解决了,但是也注定了KARA后面要解散的命运,而此时看到KARA的李硕,忽然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,如果李硕插手KARA这次的事件,然后将KARA给弄到自己的公司,接着全力的在日本推出KARA,那KARA是不是就会有一个不一样的结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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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硕...怎么了,为什么不吃呀,快点吃呀,这里的火锅可是最好的。”
李硕稍微的一个走神,李孝利马上出声。
李硕很快的笑了起来:“我正在吃,其实我最喜欢吃这里的火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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